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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17 14:09:15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8日

 

 

 

 

 

 

 

 

 

 

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玉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引领,以拉动消费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兼顾产业和事业的发展,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创新、科技赋能旅游等转型升级,着力补齐玉溪旅游产业发展短板,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到2025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实施“十大工程”,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景区提升工程

1.实施A级景区倍增计划。以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和通海秀山为重点推进5A级景区创建。推进广龙小镇、青花街、龙马山、象鼻温泉、绿汁工业遗址、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提升改造,推进花腰田间、杏林文园、曼来移民新村、李和才故居等A级景区创建。完善标识牌、停车场,打造一批A级景区式服务区。到2025年,力争新增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3个,全市A级景区达50个以上。到2035年,全市A级景区达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澄江化石委〕

2.创建高等级旅游度假区。巩固提升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大营街省级旅游度假区,推进抚仙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以江川星云湖、通海古城、新平戛洒等为重点推进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乡村旅游创A创星行动。以澄江右所为重点推进省级旅游名镇创建,巩固提升大营街社区、小湾村、禄充村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以澄江马房村、元江坡垤村、者嘎村等特色村为重点,推进省级旅游名村创建。加快推进红塔区灵秀村、江川海门村、华宁冲麦村、新平马家寨、元江打炭村等特色旅游村建设,以环抚仙湖和星云湖、华宁将军山和盘溪“五个百年”片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旅游聚集区。打造旅游城镇集散中心和标识系统,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推动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街区创建为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力争创建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5个省级旅游名镇和10个省级旅游名村,新增100个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推动规划馆、博物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演艺场所、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遗迹、革命遗址等文化场所完善服务配套,突出旅游功能,创新开发模式。以市规划馆、唐淮源烈士纪念馆、孙兰英烈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重点,推进文化场馆类和遗址遗迹类A级景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大景区建设支持。严格落实省级对高A级景区创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市级视财力情况,对成功创建5A4A3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金融机构、政府基金和各类融资平台加大对景区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二)酒店配套工程

6.加快高品质酒店建设。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和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工作思路,引导支持现有星级酒店提档升级,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推进抚仙湖铂尔曼酒店、红塔区温德姆酒店、峨山希柚酒店等项目建设,加快其他县(区)高品质酒店项目招商工作,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高品质酒店,全市建成高品质酒店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快半山酒店建设。按照市场化、品牌化、网络化、连锁化经营导向,高标准建设一批半山酒店。积极推进云茶山庄、树几山舍、磨盘山森林酒店、太极温泉等半山酒店建设和申报,以抚仙湖、哀牢山半山酒店群为重点,加快半山酒店招商和建设步伐。到2025年,力争建成20个半山酒店,创建2个省级最美半山酒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推进旅游民宿改造提升。推动6个精品酒店和14个五星级民宿提档升级,创建高等级旅游民宿。开发“摄影+民宿”等旅游线路。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有宅基地、闲置农房等建设经营旅游民宿,建设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旅游民宿。开展旅游民宿普查行动,加强旅游民宿消防管理,加强旅游民宿从业人员培训,探索持证上岗制度。到2025年,建成符合行业标准的高端民宿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动住宿业态集聚发展。推动酒店、民宿连锁经营,成线路和按片区布局,重点建设抚仙湖、星云湖民宿带和哀牢山半山酒店群。推动住宿企业拓展产业链,打造一批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强化酒店项目要素支撑。引进一流团队开展项目策划包装,加大对酒店项目入库纳统支持。开展项目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落实“点供”用地政策,用好用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对单独选址的省级重点酒店建设项目,在用地审批时争取按有关规定配置使用计划指标,积极推动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项目落地。积极争取省级对半山酒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含土地征转费)政策和省财政贷款贴息支持及最美半山酒店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

(三)文旅融合工程

11.打好世界遗产品牌。以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为重点,创新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方式,推进澄江寒武纪化石知识进中小学课堂,推进核心区保护与利用,利用世界自然遗产的吸引力,引进高端会议、展览,打造全国一流的研学旅游基地,积极融入云南地质奇观文化旅游专线。(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澄江化石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12.活化利用文博资源。充分利用“李家山发现50周年学术研讨会”成果,持续开展李家山古墓群考古发掘,推进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中国(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建设;推动文保单位保护与利用;加快市博物馆、新兴州城博物馆群等建设,创新展览展陈方式,打造类型多样、主题鲜明的博物馆集群,让文物活起来。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在重点旅游区建设一批文创商店。打造非遗体验馆、非遗民俗文化村、非遗特色街区,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到2025年,打造文博和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3条以上,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综合性博物馆。〔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发展红色旅游。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建设,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弘扬聂耳精神,提升聂耳纪念馆,加快建设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将“聂耳故乡·红色之城”打造成玉溪红色旅游IP和云南重点红色旅游精品,辐射带动玉溪红色旅游发展。推动朱德旧居、郑开文故居、李鸿祥旧居、范石生故居、唐淮源烈士纪念馆、马克昌故居、普朝柱故居等重点纪念设施建设,打造朱德与辛亥革命玉溪将军群红色旅游产品。推进中山大学澄江办学纪念馆建设,依托觅池冲滇中地委旧址、大平掌战斗遗址、元江阻击战遗址等红色资源,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到2025年,力争创建市级革命遗址60个,形成一批红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史志办、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玉溪花灯、玉溪滇剧、澄江关索戏、通海高台、女子洞经音乐、兴蒙蒙古族歌舞、峨山花鼓舞、新平花腰歌舞、元江棕扇舞等传统文化再创意再演绎;推动花灯剧、滇剧小剧场剧目融入旅游市场,开发一批旅游演艺节目和小剧场节目。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文化贸易和文化交流品牌。探索打造全产业链、功能齐全的影视拍摄基地。依托节庆活动,各县(市、区)集中打造一个以上省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打造“城市可阅读”文旅融合品牌,挖掘推出一批历史文化街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健全文旅融合共建机制。加快文艺、文物、非遗、节庆、文创、文化等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旅融合产品建设。坚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建设一个2亿元以上文旅重点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重点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立玉溪特色文旅融合发展路子,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旅游业态创新工程

16.培育“旅游+”新业态。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促进“景区+”,引导景区创新内容创作、产品展示、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合作机制,发展非遗体验、影视拍摄、赛事活动、旅游演艺、夜间消费等业态。促进“酒店+”,支持酒店整合乡村、民俗、户外运动、康养等资源,开发微旅游、微度假、小团游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旅游航空融合发展,打造有深度体验感的“酒店+”旅游目的地。促进“旅行社+”,开发中医药保健、温泉康养等产品,为游客提供优质养生服务,加快营销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培育“+旅游”新业态。一是康养+旅游。以东翼“三湖”旅游区、西翼“哀牢山—红河谷”旅游区为重点,推动康养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二是研学+旅游。利用古生物、青铜、陶瓷、历史文化等资源,打造“玉溪亿万年”等研学产品。三是体育+旅游。以磨盘山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滑翔、自行车、马术等运动基地建设,推进综合性电竞城市建设,举办大型体育活动,丰富产品供给。四是演艺+旅游。推进玉溪花灯等地方特色文艺作品进景区,培育打造《花腰竹女》、《喊月亮》等演艺产品,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五是文博+旅游。支持各县(市、区)打造集遗址保护、文化展示、旅游消费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推动中国(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市博物馆、通海“两馆一中心”、红塔区博物馆群建设。六是文创+旅游。利用陶瓷、铜器、刺绣、银器、织锦等传统技艺,加快转化文创产品。七是工业+旅游。以红塔工业旅游园、绿汁工业遗址、斯贝佳为重点推进工业旅游产品开发。八是农业+旅游。抓好澄江、新平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发展田园综合体,提升打造江川星云稻场、通海大树村等田园综合体,不断丰富乡村特色旅游产品。九是生态+旅游。充分利用国家森林公园、“三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资源,加快开发生态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突出数字科技赋能。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数字虚拟等新型科技旅游业态。促进新消费方式与旅游跨界融合。鼓励支持景区、特色小镇等开展电竞比赛,创新宣传方式,丰富产品业态。推动文化场所智慧化建设,通过VRAR等数字化技术,提升游览体验。积极发展“夜间游”、“城市度假”、“微度假”、“下五线”和城市“周边游”等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大力支持新业态发展。促进传统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产业+旅游”责任体系,研究旅游新业态准入机制和扶持政策。对照省级相关标准推进新业态示范基地建设,加强重点宣传推广。严格落实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植、养殖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利用经批准的开山整治土地及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休闲农业、共享农庄和乡村旅游项目,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查后,享受从使用月份开始免缴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

(五)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20.打造龙头企业。用好省人民政府“支持州市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入滇,给予州市必要奖励”的政策,紧盯云南省旅游产业招大引强目标企业清单,引进大型企业来玉发展。扶持一批优质本地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培育新业态企业。开展全市旅游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培育一批新兴企业。到2025年,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引进精特优新企业。深度策划包装一批资源条件优、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的文化和旅游招商项目,争取引进1家中国旅游20强企业,学习知名旅游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壮大我市旅游市场主体、提升旅游行业管理及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推动市内旅游企业与省内外大型企业深度协作、深化合作。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由专业文旅公司托管,对景区、住宿、旅游活动、地产物业、乡村旅游等分别进行专业化、平台化运营管理。推动旅行社跨产业链整合、集团化发展。构建旅游管家职业体系。积极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推进旅游景区建设、乡村旅游发展、中小微企业创新、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在整合全市优质旅游资产的基础上,开展融资和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在贷款支持、金融担保、金融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推进涉旅经营单位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股份制企业上市。到2025年,规模(或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300家以上,特色小微企业8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加大企业培育支持。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调动普惠金融力量扶持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健全精特优新企业引进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认真落实省对市引进大型旅游企业给予奖励的政策。全面落实营商政策,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文旅招商项目落地,壮大发展实力。培育要素企业,按照旅游六要素,分行业、分重点建立文旅企业名录,支持各业态文旅企业发展壮大,全面增强玉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旅游价值延伸工程

25.打造“舌尖上的玉溪”。打造“玉溪菜”品牌,推进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每个县(市、区)打造一条以上特色美食街。开展特色餐饮评选和“十大玉溪小吃”、“十大必去餐厅”、“十大玉溪名菜”、“十大民族餐饮”、“十大网红打卡点”、“十佳餐饮企业”等美食评选活动,塑造玉溪美食品牌,发掘餐饮品牌价值,推荐参加云南特色美食“十百千”计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建设“第二居所”。加快构建康养旅游度假产业体系。加大国际品牌引入、国内品牌应用、本土品牌创新和培育。推进“酒店+”运营模式,大力开发度假型、体验型旅游产品。充分利用“三湖”区域发展生态旅居、避暑养生养老、全民健身等业态,利用红河谷—绿汁江热区资源开发避寒养老养生、候鸟式生活等业态,全力推动玉溪旅居目的地产品建设,吸引高端客群来玉溪休闲度假、流动办公、旅居。〔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完善“快进慢游”体系。健全完善换乘体系和自驾游租车服务体系,推行智慧停车、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业务;开通“三湖”游客集散区至主要旅游景区的公交车或专线车。加强重点线路的游客中心、观景台、旅游厕所、休息站、旅游标识等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游客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条不低于50公里的徒步道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培育“二次消费”。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鼓励景区建立淡旺季、昼夜分时门票价格机制。积极推动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沉浸式旅游目的地建设,以景区、特色小镇、特色街区、夜间灯光秀为载体加快参与性、体验性产品开发,支持社会资本开发沉浸式演艺、非遗展示、赛事活动等产品,配套高端民宿、餐饮、娱乐等服务,植入美食、手工艺、酒吧、演艺等业态,完善、延长消费链,提升综合收入。推动文化和旅游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参与体验型转变,更好满足游客多元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深化“乐购云南”玉溪板块。积极谋划推出玉溪特色旅游商品,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注册商标,引入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与本土企业合作,积极打造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推进玉溪文创和旅游商品IP打造。建设旅游商品开发创新基地,建设一批文化传习馆和民族民间人才工作室,打造一批“老字号”、“老品牌”。推动特色旅游商品进景区、进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结合实施“七彩云南·乐购好礼”计划,建设“乐购好礼”体验馆和平价超市,支持商户在京东等网上购物平台开店,支持玉溪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入驻“一部手机游云南”购物版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促进旅游消费。以青花街、广龙小镇、通海古城、嶍峨古镇、江川佳莲湖畔、元江街子等为重点,推进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建设,推动红塔区2个以上、其余县(市、区)1个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建设。积极发放“乐游玉溪”消费券,开展“云南人(玉溪人)游玉溪”消费活动,通过工会活动和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智慧旅游工程

31.建设玉溪旅游大数据中心。依托“数字玉溪”、“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一部手机管云南”,推进玉溪文旅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以“数字玉溪”数字底座为基础,推动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气象等部门涉旅数据的互联互通,推动旅游关联领域信息汇聚,建立文旅市场经济运行的大数据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玉溪板块迭代升级。进一步完善刷脸入住、刷脸入园、线上租车、导游导览、旅游投诉、购物退货、个性化行程定制等服务功能,推动区块链电子冠名发票、5G无人摆渡车等新技术落地应用,积极提升板块内容和质量,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玉溪板块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推广运用“一部手机管旅游”。强化旅游投诉处置、旅游团队和车辆运行、舆情处置、市场监管执法、文博和非遗安全监管、A级景区管理等功能运用,实施动态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健全在线信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智慧化。一是加快智慧景区建设。推进数字化技术在旅游企业尤其是在景区的应用,提高A级景区智慧化水平,宣传引导非A级景区积极参与智慧景区建设;优化完善景区智慧设施,持续扩大智慧门禁系统、智慧停车场、智慧厕所、慢直播等功能设备应用,不断提升景区智慧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智慧酒店建设。以星级酒店、半山酒店、高端民宿等为重点,推广普及智能化服务,确保“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刷脸入住”酒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搭建智慧旅游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实现5G连续覆盖。支持智慧旅游创新示范项目、标准体系研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旅游宣传推广工程

36.打造世界级IP。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力打造“玉溪: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聂耳音乐之都”、“聂耳故乡·红色之城超级IP,把红塔区建成游客最想来的首站和集散中心。制作高品质的玉溪文旅形象宣传片,打造反映我市特色文化资源的电影、游戏、动漫产品,利用“一地四乡”特色资源,打造“帽天山、抚仙湖、聂耳”三张国际名片、“李家山、红塔山、花腰傣”三张国内名片,提升玉溪旅游的辨识度、知名度、美誉度。发挥文化名人的带动作用,定期邀请音乐、文化、演艺等领域名人赴玉演出、举办讲座,推动一批名家工作室落地玉溪,让玉溪文化资源活起来、传出去,进一步增强玉溪文化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强化宣传营销。整合玉溪市级宣传平台、各县(市、区)融媒体等宣传资源,搭建起覆盖市、县(市、区)、文旅企业的宣传矩阵,加大对外宣传推广力度。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发力,吸引客流,为全市文旅形象造势。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全方位宣传推介玉溪。冠名“玉溪号”铁路列车,利用“游玉溪”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讲好玉溪故事,持续提升玉溪文旅关注度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深化区域合作。省内以昆明、大理、普洱、版纳等为重点,建立微信、视频、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方面的互推联动机制,推动在游客聚集区搭建宣传资源共享、旅游资源互推、市场游客互引的宣传大平台。省外以上海、四川、重庆等区域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文旅合作,拓展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客源市场。以中老铁路开通为契机,着力拓展老挝、泰国等中南半岛客源市场,进而向南亚、东南客源市场延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加大宣传推广支持。制定“引客入玉”政策,支持玉溪市内旅游企业与省内外大型旅游企业协作,增加客源和影响力。对符合条件的宣传促销、商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40.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围绕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积极融入大滇西环线,加快构建快速交通、自驾游、自行车道、生态步道等旅游交通体系。以“玉溪亿万年”、“多彩民族风”、“野奢河谷地”3条主题旅游线路和“革命玉溪·红色之旅”、“康养玉溪·休闲之旅2条特色旅游线路为重点,做好产品、业态、盈利模式等策划,开发历史文化、民族风情、野奢河谷、温泉养生、运动养生、医疗养生等系列产品,把玉溪建成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城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1.巩固市场秩序整治成果。一手抓市场秩序整治,一手抓旅游品牌打造,整合畅通涉旅投诉电话、平台,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旅游投诉处置机制,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持续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无许可或超范围经营等市场乱象。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危机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2.优化诚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门店五星级诚信评价机制,强化重点监管,提高评价效率。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落实“红黑榜”制度,激励“红榜”企业,对不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失信惩戒,营造“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旅游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3.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规范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和退货服务点“四统一”建设。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退货功能,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退货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4.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明旅游”十大行动,开展微笑服务。加强文明宣传和志愿者服务,落实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持续开展文明典型选树活动,建立健全文明从业和文明旅游激励、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5.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旅游投诉处置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落实跨行业、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分级分类加强文旅行业文明建设指导和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人才兴旅工程

46.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依托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具有较高文化素养、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加强与中山大学、云南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等高校人才培养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加强基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企引人聚人,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加大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力度。文旅产业人才队伍数量按每年10001500人的增量持续培养发展,到2025年人才规模达到3万人左右。加强与玉溪技师学院、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为玉溪培养更多的文化旅游适用人才。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旅游”,强化乡村文化建设,围绕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文化旅游技能培训,到2025年,乡村文化旅游实用人才达3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加强实操实训。开展涉旅党政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各类文化旅游职业技能与服务人才,开展涉旅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文化人才比例,推动完善系统内图书资料、艺术、群众文化、文物文博四个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依托云南省“万名文旅人才”专项培养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干人员培训、智慧景区管理人员培训、全市导游从业培训等,加大旅游规划策划、宣传营销、康养度假、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投资运营、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参加国家、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和金牌导游(讲解员)评选活动,整体提升文化旅游人才的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9.建设高端智库。组建玉溪市文化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玉溪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扶持的文化旅游人才奖励体系,开展乡村旅游、导游讲解员、民族歌舞表演、民族乐器表演等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和完善文化旅游领导人才培养机制,畅通文化旅游人才职称评定与技术等级认定通道。〔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县两级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健全“职能+旅游”责任体系,完善定期会议、专家咨询、沟通联络、分级负责、宣传推广、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旅游文化发展重大问题,推动玉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各级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旅游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争取云南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基金)、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市级视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效能。明确全市重点旅游项目清单,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加大旅游项目储备,预留旅游发展空间,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采取点状供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强化重大文旅项目、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等用地保障。建立重大文旅项目一站式审批制度,项目用地涉及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按照审批层次和权限优先办理。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种类丰富的旅游消费相关保险产品。积极配合落实金融机构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科学、完善的旅游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编制玉溪旅游景气指数,客观、真实反映文化旅游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激励督查机制

建立完善旅游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督查,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重要依据。建立通报、表彰和问责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旅游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向社会公开,在项目经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接待来玉游客数量排名靠前的旅行社和企业以及在文旅项目招商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旅行社、金牌导游(讲解员)和涉旅诚信经营户。(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统筹安全发展

整合行业监管、动态经营、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开展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和市场风险监测、识别、分析、响应、处置,构建风险预警体系。加强旅游场所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快速高效的救援医疗体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推进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统筹旅游市场恢复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景区开放安全、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督办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督办清单

 

一、景区提升工程

(一)以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和通海秀山为重点推进5A级景区创建。推进花腰田间、杏林文园、李和才故居、曼来移民新村等A级景区创建。到2025年,力争新增5A级景区1个,新增4A级景区3个,全市A级景区达5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澄江化石委

(二)以江川星云湖、通海古城、新平戛洒等为重点推进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旅游创A创星行动。到2025年,力争创建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5个省级旅游名镇和10个省级旅游名村,新增100个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酒店配套工程

(一)“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高品质酒店,全市建成高品质酒店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以抚仙湖、哀牢山半山酒店群为重点加快半山酒店招商和建设步伐。到2025年,力争建成20个半山酒店,创建2个省级最美半山酒店。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旅游民宿改造提升,到2025年,建成符合行业标准的高端民宿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文旅融合工程

(一)以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为重点,打造全国一流的研学旅游基地。

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澄江化石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持续开展李家山古墓群考古发掘,推进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中国(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江川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市博物馆、新兴州城博物馆群、朱德等名人故(旧)居等文博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综合性博物馆。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每个县(市、区)集中打造一个以上省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建设一个2亿以上文旅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旅游业态创新工程

(一)培育康养+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文创+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生态+旅游等新业态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文化场馆智慧化建设,通过VRAR等数字化技术,提升游览体验。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一)扶持一批优质本地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全市旅游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到2025年,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企业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争取引进1家中国旅游20强企业。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涉旅经营单位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股份制企业上市。到2025年,规模(或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300家,特色小微企业800家。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旅游价值延伸工程

(一)开展“十大玉溪小吃”、“十大必去餐厅”、“十大玉溪名菜”、“十大民族餐饮”、“十大网红打卡点”、“十佳餐饮企业”等美食评选活动,塑造“玉溪菜”品牌。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充分利用“三湖”区域发展生态旅居、避暑养生养老、全民健身等业态,利用红河谷—绿汁江热区资源开发避寒养老养生、候鸟式生活等业态,全力推动玉溪旅居目的地产品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条不低于50公里的徒步道。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以青花街、广龙小镇、通海古城、嶍峨古镇、江川佳莲湖畔、元江街子等为重点推进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建设,推动红塔区2个以上、其余县(市、区)1个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智慧旅游工程

(一)推进玉溪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推动公安、交通等涉旅数据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扩大智慧门禁系统、智慧停车场、智慧厕所、慢直播等功能设备在A级景区的应用,提升景区智慧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旅游宣传推广工程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力打造“玉溪: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聂耳音乐之都”、“聂耳故乡·红色之城”超级IP,把红塔区建成游客最想来的首站和集散中心。打造“帽天山、抚仙湖、聂耳、李家山、红塔山、花腰傣”文旅名片。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整合各级宣传平台资源,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发力,打造玉溪文旅宣传媒体矩阵。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拓展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客源市场。抓住中老铁路开通机遇,开辟旅游市场新空间。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一)以“玉溪亿万年”、“多彩民族风”、“野奢河谷地”3条主题旅游线路和“革命玉溪·红色之旅”、“康养玉溪·休闲之旅2条特色旅游线路为重点,加快特色旅游线路打造。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落实“红黑榜”制度,实施失信惩戒,营造“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旅游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规范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和退货服务点“四统一”建设,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退货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人才兴旅工程

(一)依托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具有较高文化素养、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与玉溪技师学院、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开展文化旅游技能培训,到2025年,乡村文化旅游实用人才达3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建玉溪市文化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保障措施

(一)牵头建立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强化文旅项目用地保障,项目用地涉及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按照审批层次和权限优先办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完善旅游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建立通报、表彰和问责制度。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对旅游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奖励并向社会公开,在项目经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推进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统筹旅游市场恢复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景区开放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