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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01 10:26:18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的认识,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与投资促进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把投资促进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3年1月1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玉溪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将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把法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局内部权力的制约。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保障作用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持续优化工作职能,统筹考虑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单位内设机构的职权职责,职责明确、依法招商、依法行政,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同比增长3.5%,引进5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33个;净增外商投资经营主体31户;组织外出招商活动336次;策划待招商项目131个。制定了《玉溪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全程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通过把好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关、聚焦重点产业、做好项目策划包装抓好准入及开发环节。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标准化,运用云南省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平台、玉溪市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国内合作统计系统对项目洽谈、签约、落地、投产实施闭环管理。实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协议文本,抓好洽谈、签约环节,依法签订协议文本。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专人负责的依法治市(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制定了《玉溪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依法治市(法治建设成效)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及贯彻落实《玉溪市投资促进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把法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2023年,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及相关机制,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出台了《玉溪市2023年“亮晒比拼 争先进位”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方案》《玉溪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溪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全程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玉溪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玉溪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玉溪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及之前出台的《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玉溪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咨询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策合成作用,通过政策机制的完善,持续打造玉溪更优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和推动营商环境提升。同时加大对惠企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外来投资企业享受扶持奖励政策。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出台了《玉溪市投资促进局以案释法制度》《玉溪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和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投资促进工作走上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市投资促进局依法行政各领域。2023年,单位法律顾问就工作职责范围开展法治咨询服务工作52项。二是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2023年未制定下发过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五大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执行效率,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开展《玉溪市“十四五”招商暨投资促进发展规划(2021—2025)》决策后中期评估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深入推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实施,做好信访、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等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畅通渠道做好市外来玉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用好助企纾困“三办一销号”制度、市长热线“12345+7”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直通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3年,未接到市外来玉国内投资企业投诉事项。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按要求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及学法用法制度,将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尊法、守法。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定期地收集汇总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12.4”宪法宣传周、邀请法律顾问法治专题讲座及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活动,通过学习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微信工作群、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答题活动,努力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上主动性不够,在普法学习宣传方面,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二是重视企业的引进落地,忽视对企业的培育发展,在运用政策法规引导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办法不多。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投资促进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借助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进农村”的活动平台,面向不同对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

(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玉溪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把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与投资促进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做好年度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述法,其他领导干部将法治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持续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常态化走访服务,畅通营商环境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用法治规范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市场秩序。

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探索建立玉溪市招商引资项目策划联合审查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率达100%。

持续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

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八五”普法终期总结经验评估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常态化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注重运用网络、微信等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严格宪法宣誓制度,对单位新进人员和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坚持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学法,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借助平台,加强对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开展常态化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六)总结经验,加强问题落实整改。重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验总结、信息反馈、督查落实,健全完善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依法招商的能力。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联动机制,将督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玉溪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