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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招商合作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02-29 10:00:16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玉溪市招商合作局的通知》(玉机编〔2012〕16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玉溪市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2号)文件载明,设立玉溪市招商合作局,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正县级。工作职责是划入玉溪市商务局承担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主要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完善投资促进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产业和政策引导,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要素供给保障和协调机制;拟定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国内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指南、投资促进报告和其他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等工作,并负责玉溪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按照(玉机编〔2012〕16号)和(玉政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05468295-9,机构类型为机关法人。

我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批准的预算,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896.7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96.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2.2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万元,招商引资1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200万元,补助下级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招商网络维护使用经费30万元,党建相关工作经费15万元,招商引资活动和项目开发专项资金975万元,招商总局工作专项资金10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培训专项资金30万元,友好合作工作专项资金50万元),转移性支出300万元(预算中拟安排红塔区(含红塔工业园区和研和工业园区)46万,易门县38万,峨山、江川、澄江、通海、华宁、新平、元江县各28万,高新区20万)。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按照直降不升的要求,我局2016年预算97.5万元,较2015年99万元有所下降。主要是考虑到车改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玉溪市招商合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