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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国家安全, 你我共守
2026-03-23 10:53:22

2026年4月15日,是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作为“十五五”规划的起步之年,统筹发展与安全成为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核心要求,而守护国家安全,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而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需要我们同心同德、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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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早已不是传统认知中单一的政治、军事安全,而是涵盖16个重点领域的“大安全”格局。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到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国家安全的触角延伸到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关乎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也与每个家庭的幸福、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法治是坚实根基。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颁布,明确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国家安全工作划定了法律边界,也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余年来,国家安全教育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共同守护国家安全的氛围日益浓厚。

守护国家安全,需要我们擦亮双眼,警惕身边的隐蔽风险。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能以看似普通的形式出现:可疑人员未经批准搜集单位信息、境外传媒传播造谣煽动信息、陌生人员在敏感区域徘徊窥探…… 面对这些情况,我们不能心存侥幸、视而不见,要时刻保持警惕,守住底线,不随意透露敏感信息,不传播不实言论,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报告。

守护国家安全,更需要我们牢记责任,践行具体行动。12339,这个全国统一的国家安全举报电话,是全民守护安全的 “绿色通道”,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通过电话、官网或向公安机关报告等方式及时反映;拾获涉密文件及时上交,发现涉密信息泄露立即举报,在网络社交、工作办公中严守保密规定…… 这些看似微小的举动,都是守护国家安全的具体实践。

作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是法定义务,更是内心自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们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责任,同时也保障着我们的合法权益: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受法律保护,因国安工作遭受损失可获补偿抚恤,对国安工作有监督建议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相伴,责任与使命同行,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建设者、守护者。

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就是要让国家安全理念融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让全民参与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实后盾。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遥远的口号,而是藏在每个人的日常行动中,藏在每一次的警惕防范里,藏在每一次的主动担当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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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才有家,国安方有民安。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让我们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刻在心中、落在实处,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成为共识,让全民共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以安全之基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